应用“公益诉讼信息管理平台”,提升公益诉讼工作合力!2015年7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 2017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有什么区别? 民事公益诉讼指自然人、法人等一般主体在生态坏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实施了侵害,检察机关推动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由侵害主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食品药品、消费者权益等民事内容。 行政公益诉讼指执法办案中发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乱作为、不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对侵害公共利益的主体直接监督,及时提出建议并敦促其纠正。这种案件数量比较多,主要面向行政执法机关,包括环保局、国有土地、国有资产等等。 这么多案件,检察机关从哪儿得到线索呢? 阳光信泰“公益诉讼信息管理平台”,能实现公益诉讼工作从“收集线索”到“研判线索”判定是否具备立案条件,再到“派发案件”至相关行政机关督促其履行,并“跟踪监督”确保相关单位核实并责令改进的全流程监管。 公益诉讼信息管理平台试运行一周信息采集量: 平均日采30条相关信息,充分收集当地线索。 公益诉讼信息管理平台,解决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多头、问题复杂,数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整合办案资源将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为第一时间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提供全流程信息管理平台,提升公益诉讼工作合力。 公益诉讼信息管理平台与相关数据库及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信息和数据库互联互通后,将助力智能化办案水平登上新台阶。 成功案例:抚顺市人民检察院 好消息! 联系康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