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9检查服务管理平台方案概述: 检察服务中心是检察机关统一的对外窗口,整合来访接待、法律咨询、控告申诉举报接受、远程视频接访、12309举报电话、公益律师服务、公开听证、检务宣传、心理咨询、案件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受理、涉案款物管理、接待律师、律师阅卷等工作,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是检察机关打造阳光司法、拓宽便民渠道的“新窗口”,也是检查机关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机制、创新检务公开方式的新平台。 方案建设意义: 一、促进各业务部门工作提质增效,让办案、管理更加“智慧” 在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凸显,在办案人员有限的情况下,通过信息化手段提质增效成为各级检察机关共识。通过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内部署检察服务中心智能管理平台,在实现全业务办案过程全留痕的同时,也将提升检察官执法办案工作效率,减轻检察官工作负担,为更好的提供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提供助力。同时,平台将对12309服务中心内“人、案、物”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各功能区全业务、全流程管控,打造全业务智能化管理。 二、为办案、服务大数据的利用提供平台,实现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规范的司法办案与服务场所是保障执法透明、服务有力的物质基础。通过部署检察服务中心智能管理平台,一是可为检察长接待、集体接访等不同业务场景提供工作平台及数据支撑;二是可为远程视频接访等智慧检务应用提供统一的应用平台;三是可实现办案过程全留痕,并与智能语音、视频相关联,生成大数据资源;四是通过平台中的四级联动管理及大数据分析技术,可全面、适时分析检察机关办案情况,为全区域案件及服务情况分析提供数据支撑,为领导决策提供全方位、立体化、可视化、实时化的决策支持服务。推进大数据在司法办案的深层次应用,实现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三、人工智能与物联网技术深度融合,提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管理效能 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建设突出“智慧化”,拥有语音识别与转写、视频识别与分析、异常发现与分析等人工智能技术,通过人工智能与物联网技术的深度融合,对12309检察服务中心智能门禁、同录、语音识别等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实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物与物、物与人、物与网络的连接,提升管理效能。 推进12309检务服务中心建设,即是观测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司法为名宗旨的重要举措,又是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的重要内容,最大限度的方便人民群众,服务群众。
设计依据: 本方案建设范围内的活动均遵守国家现行的规范与标准,对我国未制定的规范,则参照相应的国际标准执行。本方案主要遵循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设计依据如下: 行业规范及会议精神: 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议精神 《“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 《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 高检院[2013] 《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 建标[2010]140号 《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相关标准: 《数字化审讯(讯问)记录系统技术要求》 GA/T 882-2014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T20271-2006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67-2001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无气候防护场所使用》 GB4798.4-1990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GB2423.10-1989 《信息技术设备无线电干扰极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GB8254-1988 《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GB/T13926.n-92 《视频编解码标准》 ITUH.264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70-94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11-2007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 20815-2006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644-200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 《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 GBJ79-198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5-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904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50314-2006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 28181-2011 了解更多请拨打400-848-88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