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办案区(留置区)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及背景 根据【全省留置场所建设和看护队伍组建工作方案】,制定留置专区建设改造标准。 留置专区的整体管理由监察委员会负责,监控巡视看护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 留置是最重要的监察措施,必须实行最严格的监督。为强化对留置过程的监督,监察机关负责留置讯问工作,公安机关负责留置安全工作。同时,规定留置过程必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强化对留置过程的实时监督。确保留置工作中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被留置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杜绝留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系统功能 设计依据 系统规划设计必须按照国际、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本设计将依据和参照以下的设计规范和要求进行: l《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l《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l《民用建筑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6) l《视音频编解码标准——视听对象的编码(6部分)》(ISO/IEC14496) l《谈话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 l《谈话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建设标准》 了解更多请拨打400-848-8860 |